中共东兴市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东兴市开展了巡视。2020年3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东兴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我市高度重视,以坚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提高站位,坚决压实巡视整改责任
(一)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市委深刻认识到自治区党委巡视,是对东兴市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2020年3月26日市委立即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防城港市及所辖县(市、区)情况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东兴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全市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2020年4月9日,市委召开常委班子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各常委同志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凝聚了思想共识,强化了整改责任担当。巡视反馈以来,市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4次领导小组会议,市委整改办召开7次会议、各专项小组共召开15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解决有关整改问题。
(二)坚持加强领导,强化整改责任。市委第一时间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常委同志和各相关部门、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办公室,由市纪委书记、市委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市委办、政府办和相关部门7名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整改工作。同时设综合、宣传、整改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4个工作组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工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经济社会发展等5个整改专项小组,各组组长均由市委常委担任,按分管领域负责协调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本系统整改任务。
(三)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整改落实。市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坚决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亲力亲为审阅修改整改方案、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下沉一线调研巡视整改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扫黑除恶、基层党建等有关工作15次,推动问题整改有效落实;各常委同志全面对照,坚决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共同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自身整改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标对表落实,全力推进分管领域巡视问题整改;各镇各部门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制订方案、抓好落实,全面形成了市委统揽、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整体推进,强化跟踪督导。市委坚持全盘考虑、系统谋划,细化分解巡视反馈问题,确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全市“一盘棋”抓整改。市委主要领导身先垂范,各牵头常委同志和分管市领导加强督办,各专项小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认真查漏补缺、立卷归档、达标销号。严格实行“定期报告”整改机制,聚焦每一项措施是否落地见效,全面督导各级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措施未落实或进度偏慢的事项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推进不力单位和个人5人。坚持动态管理,定期研判会商、检视评估,对复杂、重大事项随时研究,及时补短板、强弱项。
(五)坚持统筹推进,强化促进发展。市委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促进东兴开放发展稳定的重要推动,与推动面上各项工作紧密融合、统筹推进,以整改落实推动东兴市打造“四大片区”、进一步打响“八大名片”工作发展,以落实巡视反馈“依托国家平台和发挥‘边’的优势力度不够”等问题的具体行动,全面促进疫情防控工作、复工复产复市、民生保障、边境稳定等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坚持聚焦问题,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市委对巡视反馈东兴市的3个方面、12大类问题、30个具体问题,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做细方案,落实落细举措,立行立改;坚持班子成员领衔出征,牵头单位挂图作战,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坚持边整改边逐项销号,整改专项小组严格把关,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市委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74条,目前已完成70条,正在整改4条,完成率95%。巡视期间移交的4件信访件、3条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一)“总揽全局,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市委对全市经济发展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学深悟透上级精神,增强谋划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市委常委会坚持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020年1月13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4月2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二季度工作安排汇报;2020年4月1日、4月7日、6月3日和6月18日市委4次召开经济指标运行分析会,研究部署经济工作。二是对标对表国家、自治区层面,出台支持互市商品落地加工政策。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改革、进口番薯管理、进口海蛰管理、进口冰鲜海捕鱼管理实施方案,待海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全力发展六大跨境产业,持续向上争取先行先试政策,4月29日海关总署和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双方同意增加东兴口岸为指定水果过境第三国出入境口岸;5月8日东兴市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办公厅表彰;5月29日东兴市被列入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开发开放水平。市委对接配合东兴试验区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编制工作,积极申请口岸二桥边境水果指定监管场所等立项申报,争取在二桥增设进出境免税店、增加边民互市贸易功能专用通道等,把政策优势转变为改革发展动力。四是加强跨合区核心政策体系研究。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东兴跨境金融和金融对外开放核心区领导小组,出台《东兴市建设东兴跨境金融和金融对外开放核心区方案》《金融支持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东兴辖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口岸贸易、出入境管理、跨境劳务新突破。五是打好产业培育、项目建设攻坚战,加快跨合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发展。市委、市政府将高铁片区、跨合区、金滩片区、互市贸易区建设和跨境贸易、旅游、金融、加工业、电商、物流跨境产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积极推动试验区、东兴市“区市统筹”“区市一体化”;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东兴口岸二桥正式通关,加快智慧口岸通关便利化创新;争取防城港市市级行政管理事项委托授权,2020年3月19日实现了东兴跨合区政务服务中心揭牌,加快了跨合区与东兴市行政审批业务深度融合。六是强化分析调度,密切监控主要经济指标动态。2020年2月15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稳增长政策,GDP增速预计由复工复产前下降32%提升到下降9%。七是全力做好支柱税源培植,抓好税收征管工作。市委指导财政部门加强地方重点行业税收征管,组织开展红木、房地产企业营销佣金、市场租赁、餐饮等行业税收征管调研分析,发挥增值税发票等大数据作用,研究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八是加大帮扶力度,帮助规上停产、减产企业转型升级。市委指导相关部门全面加强工业运行分析研判,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悦中、思丰等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产值,培育长瀛、兴阳、伟盟、兴宇和管道天然气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针对“市委发挥‘边’的优势还不充分,解决转型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扩大口岸功能,打通边贸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2020年4月2日东兴口岸北仑河二桥海关验货场竣工投入使用,验货场内同步建成进境水果、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境冰鲜水产品、进境植物种苗、进境粮食等5个特殊指定监管场地,查验场功能布局及基础设施设备已具备一般货物及上述5个特殊品类的查验功能;成功争取新增互市商品品种和落地加工商品品种(合计32种,其中落地加工的12种)、提高落地加工互市商品通关服务、建立互市进口商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给予落地加工企业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2020年6月8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东兴市深化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改革实施方案,在2019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商铺代理模式,继续巩固边民参与互市贸易的主体地位,完善互市商品落地加工管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二是市委加强与海关等联检部门沟通对接,深入研究“国十条”政策,落实边境贸易配套政策。实现了广西首家鲜切果蔬加工项目—东兴市冷链即食鲜切水果食品加工项目建成投产,有效拓展了互市商品落地加工试点企业范围。建立互市商品“绿色通道”,实施“直通监管”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为七彩云果等落地加工企业提供原材料通关便利,全力降低企业成本,目前东兴市互市商品落地加工备案企业达到33家,享受集中申报集中运输备案企业10家。三是加强跨境旅游工作。市委、市政府深入研究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规范东兴边境旅游市场,制定出台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努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市。
2. 关于“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慢”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抓沿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解决推进问题,目前东兴口岸北仑河二桥口岸基础设施设备如国门楼、验货场项目各项建筑单体工程、前置拦截作业区、查验卡口、卡口行车道、限定区内道路、综合查扣仓库查验平台、口岸信息化工程、口岸配套道路、围网建设等全部完成。二是东兴口岸顺利通过验收。我市于2020年3月8日按流程行文逐级上报申请国家验收,并对5月13日各相关部委反馈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整改完善。于6月17日通过国家验收组验收,待外交部照会越方并得到越方复照后,国口办将行文报国务院正式批复东兴口岸正式扩大开放。
(2)针对“推动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市委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2020年5月22日印发处级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制工作方案,由28名处级领导干部分14个小组推进67个项目,项目总投资54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8亿元;举全市之力推进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建设,完成1246.93亩土地征收,3栋标准厂房已启动建设,力争年内建成一期3栋标准厂房及1栋业务用房工程。但是,受东兴高铁站房规划影响,长湖路东段道路走向位置、标高及增加下穿隧道等需进行调整,项目前期工作需重新编制审批,未能按原计划开工,目前已完成重新审批立项、可研、初设、用地预审、地勘、施工图及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该项目是亚行贷款项目,招投标需接受亚行的监督,目前招标文件已报亚行审核完善,计划于8月份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
(3)针对“对民生项目建设重视还不够”的问题。一是完善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提高教育、医疗卫生水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卫生项目建设,推进市第三中学开工建设;竣工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主体工程,开展二次装修及设备采购,计划10月1日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竣工投入使用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开展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招投标,力争8月份开工建设。二是精准安排投资计划。市委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通过市人大五次会议票选出2020年东兴市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对照上级补短板促投资和“六稳”“六保”要求,制定2020年重点项目计划,其中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项目53个,年度计划投资3.68亿元;目前,我市争取到上级资金7.03亿元(不含财力性补助),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1亿元,有效解决了民生项目资金缺口问题,确保年度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多渠道筹措惠民发展资金。市委指导相关部门申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4个,申请资金4.23亿元,储备符合新增中央专项项目149个,其中前期工作达到要求的项目35个,申请资金7亿元,已获得补助资金6180万元;申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44个,申请补助资金2.93亿元,已获得补助资金1804万元;储备申报新增地方专项债券项目58个,申报专项债券额度25亿元;目前自治区已代东兴市发行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3.1亿元。同时,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向政策性银行融资,完成跨合区贸易中心一期项目、二桥国门景区一期工程融资材料上报;强化征迁落实保障,目前,我市共完成征地1633.5亩,拆除房屋78户16363.33平方米,确保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和跨合区界河大道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3. 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工作有短板”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市委落实脱贫攻坚措施不够精准,统筹考虑、整合力量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17次对相关内容进行传达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全市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落实“五级书记”要求抓扶贫。今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7次、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6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1次,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书记、市长进村入户走访制度,今年以来市委书记探访建档立卡户61户、市长探访建档立卡户45户;建立市领导干部、市直部门挂钩联系镇村制度,市四家班子领导带头、各级各部门下沉一线做“校对员”“指导员”“裁判员”,指导各镇村梳理发现风险点,研究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三是实行动态监测防返贫致贫。加强建档立卡户动态监测,加大“线上”“线下”同步排查,市、镇、村三级共同发力,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全市脱贫监测户18户72人、边缘户10户35人;全面加强扶贫信息员建设,培训98人(次),提升驻村工作队员、扶贫信息员、民政专干业务能力;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比对,提高数据精准度,做到精准帮扶。四是落实保障政策。市委、市政府设置公益性岗位120个,落实上级关于疫情期间稳岗补助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精神;推进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与贫困群众农产品产销对接;严格落实残疾人办证工作和“两项补贴”发放政策;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8”医疗保障政策,目前参保率100%;加大扶贫资金项目统筹力度,将2020年第一、第二批产业以奖代补项目、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补贴和非固定性公益岗位纳入项目库管理和年度实施计划。五是发展村集体经济。市委深入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推动吊应村、江那村、大桥村、大旺村金花茶加工厂建设;发展长湖村黄金百香果种植基地;促进那漏村流转土地与企业合作打造石江春晓景区,发展乡村旅游;增强贫困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研究制定东兴市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细则,提高发展积极性;举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提高专业化能力;实施“四个一”工程,开展集体经济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针对“市委落实污染防治工作不坚决,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治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常委会2次、政府常务会3次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全面推进督察组交办举报件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现场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目前4件举报件中已完成3件,正在整改1件。三是加强宣传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镇村开展宣传,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加强企业和林农依法办理森林资源经营利用管理,相关部门受理颁发林木采伐证20份;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公益林调整方案,将开垦项目占用32.48亩公益林范围调整为商品林范围并及时复绿。四是推进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整改。2020年4月14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5月21日开工建设,完成地面硬化、主体设施建造,上级下达200万经费已预支59万元,除磷设备正在安装调试。
4. 关于“扫黑除恶动真碰硬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 针对“市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不够,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市委常委会召开2次会议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20年4月21日召开东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群众安全感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2020年5月14日至15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开展督导,全面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二是强化压力传导。2020年5月23日至24日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各镇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调研,对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对各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对各村(社区)支书、驻村工作队员进行集体谈话;2020年5月27日,市委召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谈话会,受市委书记委托由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2020年6月4日市委主要领导对政法、纪委、组织等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谈话,要求各镇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传导压实了责任。
(2)针对“市委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保持加大打击黑恶犯罪和查处“保护伞”力度。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持续推进“亮剑2020”行动,目前破9类涉黑恶案件8起、打掉9类涉黑恶案件犯罪集团3个、刑拘21人、逮捕直诉25人、取保候审6人、抓获外省公安机关九类涉黑恶案件网上在逃人员9名。同时,组织精干力量对涉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深入走访核查,确保精准查处涉黑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持续加大线索排查和综合整治力度。6月1日—3日,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政法机关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摸底排查调研,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六清”行动。同时,督促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线索移交核查反馈机制,对2019年12月份之前排查的20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落实核查、移交、反馈、建档和“清零”工作;深入推进“有乱治乱”“破舟”“猎传”等专项行动。目前全市查办各类走私、违规案件681件,案值6474.12万元,抓获涉私人员120人;立传销行政案件132起,查扣大巴4辆、处罚3辆,查获涉传人员493人、处罚132人,行政案件罚没款 41.52万元;立涉赌案件30起,抓获148人;涉黄案件5起,抓获7人;涉毒案件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缴获毒品744.365克,查处吸毒人员100人。三是继续加强纪检监察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指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政法机关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案件查办联动协同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案件研判分析,确保案件依规依纪依法严查快办。同时,召开全市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会议议程进行研究部署。
(3)针对“市委营造‘打伞破网’社会舆论氛围不浓,举报渠道不够畅通”问题。一是强化宣传。市委要求各镇各单位通过横幅、海报、展板、LED屏,结合疫情防控和基层调研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全市悬挂横幅、制作展板700余幅、张贴海报29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营造了“打伞破网”良好社会氛围,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网址,通过东兴电视台、广西东兴微信公众号、国门东兴APP等平台刊播82条次扫黑除恶相关新闻、播放扫黑除恶公益广告900余条次,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边境地区的广播电视信号、移动通信网络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提升融媒体中心建设。市本级财政每季度增加拨付4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融媒体中心运营建设;计划增加100万元用于完善融媒体建设;计划公开招考5名编制内全媒体记者、编辑,已招聘3名新闻工作者;研究成立文化传媒公司,增加聘用专业技术人才,稳定专业人才队伍;组织采编人员到广西日报社、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信号基站建设。实现4G通信信号城区、行政村全覆盖,实现5G信号主城区热点区域覆盖,城区和行政村宽带光纤覆盖率达100%;目前全市5G基站规划建设规模89个。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6. 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研究少”的问题。市委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深化“国门先锋”党建品牌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发展党员工作;市委常委班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谈心谈话,市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就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约谈相关党委(党组)负责人,进一步压实了党建主体责任。
(2)针对“督促检查党建工作少”的问题。市委主要领导于2020年6月1日对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就履行党建职责不到位问题进行了约谈;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两随机”督导调研,对机关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有关情况,对思想不重视、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部门进行约谈;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2020年均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3)针对“有的职能部门抓党建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市委深入开展了各镇党委书记、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将考核评定结果反馈述职对象,并委托市委组织部部长对排名靠后党组负责人进行约谈。
(4)针对“部分单位党组织对党务工作不重视”的问题。开展各党委自查和组织部门“两随机”督导,全面摸排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外人士管理党务情况,建立党务工作者信息库;举办全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六条措施》,明确党务工作者管理实行基层党委审核备案,对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7. 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市委于2020年4月9日和5月6日召开了常委班子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要领导对会前材料严格把关、亲自审核,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针对巡视指出问题,派出纪委、组织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派人到会指导。对全市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后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完善工作台账。
(2)针对“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少”的问题。市委研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各项要求进行量化明确,由相关部门每季度收集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对参加次数不够的及时提醒;随机抽查处级以上党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8.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农村党组织巩固提升不力,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到位”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调研,研究党建思路措施;深入实施“国门先锋”“强基提质”党建工程,研究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发展党员滞后、党员年龄偏大问题;打造边境党建品牌,以抓党建助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市领导带头,各镇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提高农村党员廉政意识。全面提升农村党员能力素质,开展2020年农村党员大培训,把农村党员培训工作列入市级培训计划。坚持抓好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建立市镇两级调研组,对全市村(社区)“两委”队伍进行摸底调研,为2020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打好基础。完善党员涉嫌违法违纪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司部门联动,及时掌握党员涉嫌违法违纪动态信息,对排查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干部严肃处理。
(2)针对“不重视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问题。市委重视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东兴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农村党员计划比上年度增长40%,明确每年发展农村党员增量不低于20%,明确每个边境村每年至少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逐年推进、逐步解决全市农村地区党员比例偏低、党员老龄化问题。大力培养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毕业返乡大学生、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中的优秀人员入党。市委对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江那村直接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面整顿,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目前各镇党委均按要求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农村党员发展工作,镇党委书记对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村级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
(3)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在本党支部上党课少”的问题。市委坚持强化跟踪提醒,严格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党支部主要领导上党课制度。全面排查上一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情况,对没有召开的支部要求整改;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专项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4)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不强,不足额缴纳党费”的问题。举办全市党费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党费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情况排查,对党费收缴不规范、不按时、不足额缴纳的支部要求立即整改。对不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干部由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对态度恶劣经教育后仍拒不缴纳的严肃处理。
9. 关于“干部人事工作有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市委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引进专业人才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市委坚持强化政策引领,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国门英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国门英才认定暂行办法、引进培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引进3名临床医师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工作人员;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控制数教师209名、特岗教师20名、接收全科教师10名,其中乡村教师94名。落实基层人员补贴政策,严格执行乡村教师每人每月450元乡镇工作补贴、教学点乡村教师每人每月350元生活补助、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乡村教师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政策,激发基层干部积极性。
(2)针对“市委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够,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还不合理”的问题。市委坚持选派干部到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艰难险重一线锻炼成长,营造团结和谐、同心协力、比学赶超氛围,选派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大力提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推动干部向年轻化、合理化发展。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不规范,开展‘三龄两历’认定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委坚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中关键材料,确保人事档案材料完整。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前移干部选任监督关口,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及“回头看”工作,确保了干部管理各项工作规范化。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
10. 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督导,传导压力。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市委深入开展全市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9个、督促完成整改19个,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各常委同志下沉一线调研指导全面从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党(工)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加大约谈提醒,压实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与市四家班子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3个镇党委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力的6个单位负责人、监督检查发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5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党委(党组)立行立改,目前已对7个单位(党组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7份、整改建议函3份,推动形成了标本兼治的大格局。
(2)针对“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存在‘缩水走样’现象”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市委研究建立违规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对2名受轻处分机关单位干部和4名受轻处分村干部进行了报备;深入排查,无受处分人员执行不到位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指导纪委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制定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则,召开协调工作会议,确保已作出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三是深化结果运用。在原筛查基础成果上,重新确定部分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开展不定等次人员工资调整工作,确保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4名受处分人员重新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对2名受处分人员作出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说明。
11. 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还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委于2020年4月27日组织开展了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个,约谈提醒11人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市委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慵懒散”问题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10件,其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案件4件。三是强化立行立改。市委要求市住建部门深入排查,落实整改,全力推进危房不住人;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加快“危房清零”工作,压实各镇危改及台账管理责任,实现全市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12.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决处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市委坚决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整改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加快相关款项清退整改工作,成立调查组对巡视反馈东兴市四家班子办公室存在违规发放值班补助问题全面核实,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责令相关单位按规定对发放补助进行清退,对存在问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予以办结,目前已对违纪款进行追缴,谈话提醒4人;对东兴市公安局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调查核实,追缴东兴市公安局违规发放专项嘉奖奖金,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市委部署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整改工作,对2017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整改到位,对暂收退回款项由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处置,目前全市83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全部处置完毕并报备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回头看”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同时将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置。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排查出涉嫌违规使用的公务油卡进行清退,对涉及金额进行追缴。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问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元旦、春节和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个,约谈提醒11人次,立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推动了全市党风政风好转。四是坚持通报曝光。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今年以来通报曝光1期2人,达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效果。
三、坚持长效巩固,以巡视整改常态化推进东兴工作
巡视反馈意见以来,东兴市委坚决落实各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对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些整改工作还没有完全完成,一些工作需要长效巩固深化拓展,一些工作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运用好、巩固好自治区党委巡视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东兴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的磅礴动力,努力实现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全年目标任务双胜利,向自治区党委和东兴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确保整改进度、整改力度、整改质量始终如一,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不放、常议常抓、定期督办,确保实效。
(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各项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针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对照,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深挖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形成“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以整改推动开放发展。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各领域问题,提升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水平,推动东兴市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工作,打赢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东兴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0—7687978、0770—7694885;邮政信箱:东兴市兴东路281号市委整改办(市委办公室507室)。邮编538100;电子邮箱:dxswzgb@126.com。
中共东兴市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