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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东兴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2-20 17:10:32       转载/分享
        1.东兴市江平镇黄竹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苏兴国履职不到位问题。2011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间,苏兴国同志作为江平镇黄竹村民政专干在负责开展民政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能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国家孤儿政策,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孤儿核查工作,对该村在校生邓礼强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在2016年9月开始停发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邓礼强少领取应得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合计15000元。2018年12月,苏兴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科员邓晓阳在产业项目验收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2014年12月,邓晓阳代表东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参与项目验收组对东兴市长润合作社肉猪养殖产业项目进行验收。在验收工作中,邓晓阳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长润合作社的相关总台账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致使尚未达到相关规定条件的长润合作社肉猪养殖产业项目顺利通过合格验收并获得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2018年11月,邓晓阳受到警告处分。